有一天,和女朋友翻閱雜誌,看到漂亮的結婚週年紀念品。包括:「花邊婚」漂亮的蕾絲花邊餐巾,「 水晶婚」晶瑩剔透的水晶玻璃杯,「瓷婚」的精緻瓷器、「 銀婚」光澤耀眼的銀製品……琳瑯滿目,令人動心。
我開始覺得 離了婚沒有人送禮物,好遺憾。女友說:「我們可以自己送給自己。」
總是等著別人送,從來沒想到自己也可以營造一點小快樂。於是,離婚初期,我一直樂此不疲,在心底計劃著買些平常捨不得買的東西,作為獨立週年的禮物。
但是,現在已經不堅持這項儀式了,因為,在任何時刻,我都可以送給自己心裡所想要的東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