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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熟年的喜悅】什麼是男女間的真愛(二)──感情的花季

  環境四周,大概是同色羽毛可以相親,總覺得再度單身的女人是最強悍可愛的族群。過了幾年安逸的婚姻生活,面對驟然的生命斷層後重新學步,那一個不是赤手空拳的把孩子拉拔大?那一個不是千錘百煉的在人海中浮沉打滾?也許開個小店維生,既是經理、又是跑堂,還得關照廚房瑣事,忙到夜深人靜,累得兩條腿好像不是自己的,或者跑單幫和海關鬥智,像螞蟻一樣的搬運著超出自己體重好幾倍的衣物,很難想像在纖弱的身驅下會有這麼強韌的體力。

  不管她唸了多少書,自有一套多年累積下來的處事哲學和對生命的體認,工作時拚得像過河卒子,她知道不拚就不能在社會立足。玩樂時談笑風生,步履的艱辛會讓她學會豁達開朗,及時行樂。

  唯有在牽動心底長年禁錮的一份柔情時,百煉精鋼化為繞指柔。單身生活就好比365里路的長征,飲盡那份孤獨。儘管高朋滿座,也有曲終人散的時刻,生活中縱有千種風情,更與何人說?千里獨行的單身者,遇到情愛時是否能收放自如,就全看「愛商」和個人造化了。

  感情的花季,每個人不同,有人如繁花似錦,四季常春。有人如鬱金香,層層包裹耐過嚴冬,只為一年一度的綻放。有人如刺鳥,一生只唱一次歌,以生命作為代價,將它的劇痛昇華。無論那一種花季,情愛都是征途豐盛的饗宴,是上帝的恩賜。

  可惜的是再度單身者常背負傳統的包袱,受制於社會規範,外人的評價或道德觀的批判,以及一朝被蛇咬的心態,強行壓抑著動念的心,成為一個拒絕情愛的人,或是在情慾和理性的交戰中苟延殘喘。

  戀愛是兩個人的事,婚姻卻是社會行為,只有背負過婚姻十字架的人才能明白,婚姻只是對男女的共同關係作法律宣誓而已。婚約只保證了婚姻的合法,並不能保證雙方的感情不變。 

目前的看法:

  像徐志摩說的:「我將於茫茫人海中訪我唯一靈魂之伴侶,得了我幸,不得我命,如此而已!」

  遇到那個人,是因緣,不遇,也是因緣,遇到不見得好,不遇也未必不好。而且必須在對的時間、對的地點,遇到對的人,如果在不對的時間遇到對的人,可能緣葉成蔭子滿枝,變成不倫戀了。至於在情愛中的功力,那就要看自己能不能看得破,忍得過,放得下,做得到就收放自如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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